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饮食卫生管理办法 |
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、《江苏省学校集体食堂基本卫生要求》和《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管理办法》,切实加强我校食堂食品卫生的考核及监督管理工作,真正做到职责明确,责任到人,公开监督,赏罚分明,特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食品的采购、拣切、清洗、放置、贮存 (一)采购、拣切: 1、采购物料应主动检查质量,索取有关产品合格证,严禁采购质次价廉的物料。 2、拣切应在固定场所。拣切前首先要检查食品原料的质量,禁止加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。 3、改切生熟食品和荤素食品应专墩专用,分类加工。蔬菜要拣尽枯黄老叶、泥砂杂物和不可食部分。 4、废弃杂物要时出时清,及时倒入清洁桶内,并及时清除。 5、不得采购半成品及成品食品。(特殊情况须经监管部门同意) 6、不得采购化学色素及亚硝酸盐做食品添加剂。 7、不得采购学校明令禁止的食品。 (二)清洗: 1、荤、素食品应分池清洗。 2、清洗要认真仔细,清洗后的蔬菜应无泥砂杂质;水产品应无磷无鰓无内脏,浸泡时间在15分钟以上;肉禽类应无羽毛、头和内脏。 3、肉禽类清洗干净后,应先出水(或上浆),冲洗干净后备用。半成品应无污、无血。 (三)放置: 1、清洗干净后的原料应按规定要求使用容器、盛器,做到生熟分开、荤素分开。 2、清洗干净后的原料应及时送入烹调间,并置于规定的货架。 (四)贮存: 1、分类摆放整齐,通风良好。 2、生、熟成品、半成品贮存规范。 3、无“三无”、变质、过期食品。 第三条 烹调、出菜 (一)烹调: 1、烹调时应掌握原料的特性,做到烧熟煮透。 2、烹调时,不能用手指直接尝味,余下的汤或菜不应倒回锅内。 3、隔夜荤菜(半成品)须经监管人员检查,允许加工回锅的,必须充分加热,严禁加热不透。 4、所用厨师须有厨师证,且经验丰富。 (二)出菜: 1、出菜应使用经过严格消毒的熟食容器。 2、出菜后,熟食应及时送入备菜间,盛有熟食的容器不得叠放。 3、出菜与销售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2小时。 (三)剩饭剩菜处理: 1、禁止剩饭剩菜二次销售给师生。 2、确属员工内部用餐,要包装后单独存放,必须有明显标志 第四条 加工场所、炊具盛器 (一)工作场所: 1、各加工岗位工作结束后,应及时做好地面、灶台、操作台和工具的清洗、洗刷,锅台灶面应做到无积水、无杂物、下水沟畅通,无堵塞现象,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卫生。 2、门窗、玻璃、墙壁、瓷砖以及出售窗口应做到无积灰、无油垢、无蜘蛛网、无食物残渣。 3、仓库干燥通风,物品摆放整齐,主食物品离地、离墙存放,副食物品存放于货架上。 4、工作结束后,及时关闭水、电、蒸汽、煤气源,关闭门窗。IC卡窗口机用后及时关闭。 (二)炊具盛器: 1、各种工具、容器、盛器使用后应洗刷干净存放货架,砧板洗刷揩干后竖立存放;抹布经常清洗,用后晾干;容器、盛器应生熟、荤素分开使用,并分别存放。 2、冰箱、烘箱、绞肉机、切片机和面机等设备,每次用后应及时清洗干净,无残留物。 第五条 洗消、灭杀 (一)洗消: 1、每餐使用过的容器具应落实专人洗刷、消毒。熟食容器具一般为每天消毒一次;生食容器具每周消毒不得少于两次。但加工熟食(含面点)时,工具、容器具用前要严格消毒。 2、洗刷消毒好的容器具应及时存放在保洁间内。 3、消毒溶剂的配制由专人负责。 4、消毒灭菌灯由专人负责,定时开关。 5、按规定清洗、消毒抹布。 6、免费汤碗要及时消毒,设专人看管。 (二)灭杀: 1、灭杀鼠、虫、蝇及蟑螂由专人进行人工灭杀。 2任何个人不得将灭杀药物私自带入操作场所或货橱内或食品混放。 第六条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及行为规范 1、食堂工作人员应做到勤洗手、勤剪指甲、勤理发洗澡、勤换洗工作服、帽。不吸烟、不随地吐痰、不乱丢废弃物。 2、操作食品前和大小便后,应洗手消毒,不得穿戴工作服、帽进入厕所。 3、操作食品时,不挖鼻孔、掏耳朵、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。 4、上窗口必须穿戴清洁卫生的工作服、帽。出售食品时,不得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品。 5、不得用脏抹布或拖把在窗台、保温台上做卫生。 6、按时参加食品卫生及安全会议。 7、各餐厅之间、餐厅与消费者之间发生矛盾时,应及时与膳食科反映,妥善处理。 8、挂牌上岗服务。 9、实行刷卡消费。 10、添置各种电器设备必须经监督部门同意,严禁私拉乱接。 第七条 环境卫生 1、食堂内部地面卫生及周围环境卫生要保持清洁,每天有专人进行清扫。 2、每周食堂进行一次搬家式的大扫除。 第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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