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单位、各相关部门:
根据《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(修订)的通知》,后勤与基建处负责学校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场所的水电费用收取工作。
为更好的完成学校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场所的水电费用收取工作,请各相关单位、相关部门报送以下资料:1、出租出借合同复印件;2、填写水电费收取联系表(如下),加盖部门公章。
单位、部门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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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单位、本部门出租出借场所水电费收取联系人姓名、联系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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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出借场所对方单位水电费缴纳联系人姓名、联系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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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资料请各相关单位、相关部门于2024年4月30日前报送至后勤与基建处能源科(后勤楼302室),联系人:包老师,电话15851236788,短号66788。(相关扫描件和电子档发联系人OA邮箱)
感谢您对后勤工作的支持!
后勤与基建处
2024年4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