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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内快递收取时间的通知
编辑:   加入时间:2022-04-10  评论(0) 浏览(

根据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《关于设区市发生本土疫情期间强化高校校园封闭管理的通知》(苏疫指办发[2022]32号)文件要求,对学校内快递发放作如下明确规定:

1、学校所有快递车辆不得进校,所有快件必须在校外进行全面消毒,消毒后二次转运到学校指定地点静置三天后发放。海门校区指定地点:西教学楼A103。崇川校区指定地点:致知楼104室。静置结束后由快递点人员运到各自快递点入库发放。

2、4月份的收发时间安排如下表,后续时间另行通知:


3、请学工处协助做好对学生的相关通知。

江苏工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 

2022年4月10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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