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》(苏教财〔2020〕6号)等文件规定,经学校2024年2月23日校长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,拟对我校自助饮料售货机点位进行公开招租,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9日。
一、拟出租期限
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。
二、拟出租房屋的资产状况
1.位置:崇川校区崇謇楼、致知楼、有恒楼、强毅楼、南区体育馆、南区体育场;海门校区图文中心、1-6号实训楼、体育场、体育活动中心、东西教学组团各点位
2.面积:约38平方米
3.经营范围:
自助饮料机:仅用于饮料销售服务
三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支老师
电话:0513-81050090
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
2024年3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