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 | 考核标准 | 项目分值 | 得分 |
服务要求 | 1. 相关岗位人员是否有健康证; | 3分 | |
2. 服装干净整洁,微笑服务,主动热情,不得与师生发生任何冲突; | 4分 | |
经营场所要求 | 1. 醒目位置是否公示《营业执照》、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; | 3分 | |
2. 商品是否分类贮存,是否隔墙离地≥10cm,是否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存放;食品和非食品要分架摆放; | 4分 | |
3. 超市是否清洁卫生,是否定期打扫,无积尘、食物残渣,无霉斑、鼠迹、苍蝇、蟑螂,是否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用品;门厅、窗户玻璃是否明亮;货架及商品是否有灰尘、污迹;三包区域内无明显垃圾、无积水;垃圾桶摆放整齐、桶面干净; | 4分 | |
4. 储存食品场所是否乱堆乱放;卖场地面是否有纸屑、杂物、尘土、通道有堆积包装纸箱;墙壁干净,靠墙四周是否有垃圾杂物; | 4分 | |
5. 是否按照学校保卫部门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,并配合完成经营场所消防验收工作; | 4分 | |
6. 售卖残损或临保期商品的,是否设立专门的残损商品售卖区。 | 4分 | |
经营管理要求 | 1. 经营范围是否符合合同要求; | 5分 | |
2. 是否有经营伪劣假冒、过期、无包装或标识的商品; | 20分 | |
3. 商品是否一物一签,物签是否对应; | 5分 | |
4. 是否根据主管部门对周边大型超市比价结果进行调价; | 15分 | |
5. 所售出商品是否提供购物小票或发票; | 5分 | |
6. 是否建立索证索票制度; | 3分 | |
7. 售卖散称食品(预包装食品)的,是否按要求配齐相应设施设备; | 3分 | |
8. 是否不经允许在承租范围外经营; | 4分 | |
9. 是否落实政府行政部门、学校职能部门和师生代表提出的整改要求; | 5分 | |
10. 投诉整改合格率100%。 | 5分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