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》(苏教财〔2020〕6号)等文件规定,经学校2023年11月15日校长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,拟对我校房屋进行公开招租,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2月1日。
一、拟出租期限
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。
二、拟出租房屋的资产状况
1.位置:海门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楼西南侧
2.面积:约55平方米
3.经营范围:
水果店:水果及自制饮品、炒货;
禁止经营:经营范围以外的食品、物品
三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支老师
电话:0513-81050090
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
2023年11月23日